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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举办社会组织《慈善法》 普法宣传培训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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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30 16:16

来源:本站

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将于今年中华慈善日9月5日正式实施,为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好新修改的《慈善法》,8月27日,市民政局、市慈善总会联合举办《慈善法》普法培训班,对社会组织进行普法宣传培训,助力社会组织提高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。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、江苏省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尹继良应邀作专题辅导讲座。全市相关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和县区慈善总会秘书长等50余人参加培训。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咸好到会动员,市民政局社管处处长曾庆礼主持培训。

社会组织是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,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。新修改的《慈善法》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社会组织在慈善事业中的重要作用,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探索创新慈善服务模式、开展各类慈善活动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。尹继良教授结合慈善工作实践,围绕《慈善法》修改的背景意义、修改的主要亮点、主要内容,以及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工作应该把握的法律问题等,给学员进行了分析讲解。

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,要以新修改的《慈善法》颁布实施为契机,加大《慈善法》宣传力度,引导会员单位和社会大众增强法治意识,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。在每年的中华慈善日、江苏慈善周、“慈善一日捐”爱心捐赠活动中,积极响应、踊跃参与,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,引领向善风尚,凝聚慈善合力,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促进共同富裕作出应有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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